湖北程力表示不法分子利用垃圾车运假,更隐蔽 使用互联网犯罪,更难查

  □晚报记者陆慧报道制图邬思蓓

  今天上午10点,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新闻发布会获悉,去年以来,本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据统计,从2010年1月1日截止至今年4月22日,本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破案674起,同比上升1.23倍;收缴赃款、赃物总值12亿元,同比上升96.6%;抓获犯罪嫌疑人1340余人,同比上升1.66倍。

  正品、假冒汽配混着卖

  今年3月,上海经侦总队四支队获悉,在曹安路1926号东方汽配城内,有一家专营上海大众品牌的汽车零配件零售及批发的上海某汽配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过程中,存在正品及假冒品牌的汽车零配件掺杂销售的情况。

  垃圾车厂家配件根据这一情况,支队派员迅速展开前期调查,经排查,确定了位于东方汽配城的涉案店铺——原为上海某汽配有限公司(实为个体经营的上海某汽配经营部),并锁定目标:涉案人王某夫妇。但根据前期排查发现,王某平时并不在店内,而是遥控指挥,店内的日常经营主要由其妻和有亲戚关系的小工打理,同时,根据其居住地的群众反映,王某平时经常凌晨两三点回家,早上7时许就开车出门了,行踪飘忽不定。

  专案组迅速制定行动方案,为了防止节外生枝的情况发生,3月30日,警方对王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进行立案侦查的同时,立即派员赶赴王某位于嘉定区江桥镇海川路某小区的居住地将其成功抓获。同日,侦查员又在王某经营的某汽配经营部及其租赁在定边路的临时房仓库内,当场查获各类假冒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零配件3600余件。

  经查,王某自2005年10月起,先后在本市嘉定区曹安路1926号(东方汽配城)一期及二期租赁门面,以上海某汽配公司和上海某汽配经营部名义专事上海“大众”品牌的汽车零配件的零售和批发,至案发已销售涉嫌假冒上海大众品牌的汽车零配件31万余件(套),销售额逾2500万元。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租用屋内装配名牌假酒

  今年3月7日至4月1日,杨浦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经过缜密侦查,在本市实施多点同步抓捕,成功摧毁了一个制造、批发假冒各大名牌酒类的犯罪团伙,捣毁制假窝点9处,缴获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酒类成品5000余瓶,酒瓶、瓶盖、标签等上万件,抓获周某、陈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了本市假冒酒类犯罪活动。

  今年3月初,杨浦公安分局经侦支队调查发现,水丰路一带集贸市场内多家店铺有销售假冒“茅台”等名牌酒类现象,遂立案侦查,并成立“3·7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专案组。

  经侦查,专案组发现水丰路市场一带专门有2至3人负责批发假冒名牌酒类给相关商铺销售。经过深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有重大嫌疑,对周某等人的行踪开展调查后发现,在上述地区的三家店铺内有大量假冒名牌酒类囤积。3月7日下午,分局经侦支队联合相关派出所对三处店铺及周某等3人开展查处抓捕,当场查获假冒名牌酒类2000余瓶把握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新机遇,价值200余万元。经审讯,周某等3人交代了批发、销售假冒品牌酒类的事实。

  初战告捷后,专案组又经过连续三周的缜密侦查,全面锁定“周某团伙”销假的上家制假窝点及制假团伙9名主要成员的基本身份与落脚点。今年4月1日凌晨0时起,在市局和分局领导坐镇指挥下,专案组共调集警力40余名,兵分8路,同时对本案位于宝山、闸北、虹口的制假窝点进行围捕,经连续8小时的守候抓捕,最终一举抓获陈某等全部9名制假团伙成员,捣毁6处制假窝点,共收缴制假用酒瓶盖、酒瓶、标签共计近万件,成品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品牌酒类3000余瓶,合计价值3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到案后,供述了自2009年初起,在沪租用多处房屋,并从广州、温州等地大量购入各类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名牌酒瓶盖、酒瓶、标签等,在租用房屋内进行装配,加入普通酒类,后批发给周某等人销售的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陈某等9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山寨”铆上宝钢钢材制品

  今年2月,宝山分局经侦支队立案侦查一起假冒宝钢品牌钢材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侦查员辗转浙江宁波、江苏无锡、张家港等地侦查取证,抽丝剥茧,最终在三地捣毁21个生产、加工、储藏假冒宝钢品牌钢材制品的窝点,成功侦破这一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的侵权售假大案,在维护受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国产宝钢品牌的权益和声誉。

  今年2月,宝山分局经侦支队接群众举报称:宝山区杨行地区一仓库内堆放的贴有“宝钢”品牌标签的不锈钢板材疑似假冒。在接到线索后,支队立即派员对该仓库进行暗访,并获取了该批钢材的质量保证书和检测报告。经宝钢公司对这些文书进行专业鉴定,确定其系伪造,支队初步确认杨行仓库内的钢材系假冒宝钢品牌,遂于2月25日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支队发现该批货物属于上海某物资有限公司所有,在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询问后,侦查员证实该批货物价值200余万元,系该公司向宁波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订的货,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款达2000余万元,并且在合同中,明文表明宁波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必须供应宝钢产钢材。原本锁定的嫌疑单位转而成为受害单位。急转之下,侦查员在第一时间赶往宁波,至宁波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却发现该公司又将此项采购业务转由无锡某不锈钢有限公司供货,同时双方也签订了购销合同,在合同上亦约定必须是宝钢生产的不锈钢板。

  在证实了宁波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后,支队将破案目标锁定在第三家公司——无锡某不锈钢有限公司。为尽快查清假冒钢材的来源,侦查员又火速赶往无锡,并找到了与宁波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的无锡某不锈钢有限公司业务员陈某。在众多证据面前,陈某终于对其违反合同约定,以普通钢材冒充宝钢品牌钢材进行供货的犯罪事实作了供述。

  经查,陈某在接到宁波公司的供货订单后,即与公司的销售主管文某及采购主管申某商议,由文某负责向无锡另一家不锈钢有限公司定制张家港钢厂生产的不锈钢钢板,冒充宝钢生产的不锈钢钢板。同时,犯罪嫌疑人陈某指使文某伪造了虚假的宝钢不锈钢质量检测报告,又指使申某购买了虚假的宝钢质量保证书来骗取客户信任。另据调查,侦查员在杨行一仓库内发现的价值220万元的假冒钢材,系价值2000万元合同中的一部分。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文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犯罪网络化趋势显著

  上海警方表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仍呈高位运行态势,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仍有不少犯罪分子以身试法,导致此类案件数量仍在高位运行。作案手法更为隐蔽,售假犯罪分子一改“仓店一体”的传统售假方式,转明销为暗售,并采取“店中留样、仓库屯假、仓店分离”的形式,通过在店内设置“暗间”、“店中店”,并由“黄牛”拉客到店中进行闭门销售;在运假环节,甚至出现利用垃圾车、伪装电信工程车辆,逃避检查运假销假的案例。

  犯罪网络化趋势日益显著。除利用网上销售平台,销售各类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箱包、手表、服饰等商品外,还出现了利用互联网提供盗版影视、文学作品下载、设立私服外挂,侵犯版权人、网络游戏著作权的案件。由于此类案件在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和保全等方面专业性较强,侦破工作难度加大。

  近日,公安部在“亮剑”行动中又部署了打击假劣农资、食品、药品、假名牌四大攻坚战役,其中上海的主要职责是打击侵犯国内外企业知名品牌的违法犯罪。警方将针对侵害驰名、著名、涉外注册商标权益、制售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盗版计算机软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烟酒制品,集中优势警力,全面出击,全力攻坚。